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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3节 (第2/3页)
安静,也很配合。” “没有表现过抗拒?” “没有。” 这之后,陆俨没再发问,又简单嘱咐了两句,便让李晓梦离开。 陆俨就坐在原位,维持着刚才的姿势,只是浓眉紧锁,揣度着他从昨天就觉得古怪的疑点。 如果是熟人犯下的强|奸案,又是男女朋友的关系,女方受害人通常都会经历几个心理阶段,从震惊到悲伤,到精神恍惚,逃避现实,不知所措,最后等无效的情绪宣泄完毕,才会想到如何解决和处理问题。 而在这个过程中,受害人还会做出一些“帮助”凶手的行为,比如清洗身上的痕迹,去药店买药给伤口消毒,清洗床单等等,这些行为都是为了逃避现实,是一种掩耳盗铃的心理投射。 等受害人决定报警处理的时候,往往都已经是第二天或是一、两天以后了,当然还发生过隔了三、五年之后才报案的情况。 在这段时间里,受害人的内心已经经受过一番撕扯,报案还是不报案,报案会怎么样,要面临什么,不报案又会怎么样,难道要这样一直痛苦下去? 尤其是在强|奸案里的受害人基本都是女性,不管是在哪个国家,这种事都会危机甚至摧毁女性的自尊心,很多受害人就是因为怕丢人,怕见光,怕被人议论和指指点点,而选择忍气吞声。 而未成年遭遇此事,有的家长或监护人就会选择私了,反正伤害已经造成了,又不能时光倒流,那还不如拿点实际的补偿。 可是在曲辛夷这个案子里,曲辛夷什么都“没有做”,而这种不作为,恰恰完整的将证据保留下来。 按照孙芹和李晓梦的描述,曲辛夷应该是个没什么主见,逆来顺受的女生,而且只有十七岁,思想还不够成熟,也没有遇到过类似的事,一时难以接受事实,六神无主,这都是非常正常的反应。 来警局报案,也是孙芹的提议,到了警局之后基本就是李晓梦在做曲辛夷的思想工作,似乎没有一个决定是曲辛夷自己主动做的,她从头到尾都是“任人摆布”,这也符合她的性格。 可矛盾的地方就在这里。 孙芹说,曲辛夷很爱她的男朋友,这才决定将初夜给对方,没想到却遭受如此对待。 这种事换任何一个女人,都承受不了,一定会天崩地裂。 这时候该怎么办呢?不同的性格就会有不同的选择。 性格果断、强势的女生,在经历过伤害和内心的痛苦之后,很快就会想到报复、反击。 而性格懦弱、没主见的女生,大概率会选择逃避,还会产生一些自欺欺人的想法,比如,对方一定不是故意的,或者是出于太爱对方,想给他一次机会,起码不要闹到报警这么严重。 当然,也有人会选择自残,将精神上的伤痛转移到身体上。 当李晓梦明确地告诉曲辛夷,她男朋友这种行为已经构成强|奸的时候,稍微有点常识且智商正常的女生,都知道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,而且现在人人上网,强|奸罪判的有多重大家也很清楚。 没有一个女生能接受这两个字,谁都不愿意相信这种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,逃避是一定的。 李晓梦说,曲辛夷一直在哭。 可是哭过之后呢,李晓梦又给曲辛夷做了笔录,又带曲辛夷去验伤,在这个过程里,曲辛夷没有问过一句接下来她男朋友会如何,她自己会如何,如果不报警了,私了可不可以。 这种案子警方一旦介入调查,就一定会惊动曲辛夷的学校,到时候消息传开了,曲辛夷就只能转学,可能还要改名。 一想到这样的后果,哪怕是性格再果断的女生,